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加强对实验室自研检测(LDT)监管的计划似乎已告终结,临床实验室对此感到宽慰。据多位处理监管事务的律师透露,FDA不太可能对3月31日联邦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,该裁决搁置了FDA主张对LDT拥有管辖权的最终规则

尽管国会仍有可能彻底改革诊断检测的监管框架,但任何新的立法努力都可能耗时良久,因为该议题并非立法者的优先事项。

“LDT的概念有点像吸血鬼,过去曾多次复活,”Hyman, Phelps & McNamara律师事务所主任杰夫·吉布斯(Jeff Gibbs)表示。该律所在针对FDA的诉讼中代表分子病理学协会(AMP)。“这还不是致命一击。”

规则背景与法院裁决

FDA的最终规则旨在加强对开发、制造并使用自家诊断检测的实验室的监管,将LDT作为医疗器械进行管理。规则计划在四年内分阶段引入不良事件报告、上市前审查、注册、标签等要求。

美国临床实验室协会(ACLA)和AMP担心合规成本过高会迫使实验室停用部分检测服务,损害患者利益,因此提起诉讼以阻止FDA执行该规则,并最终胜诉。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肖恩·乔丹(Sean Jordan)撤销了该规则,该规则原定于下月生效。

大多数实验室——无论是在进行复杂检测的大型医院,还是专注于常规护理的社区机构——都会使用LDT来满足特定的临床需求,尤其是在没有商业化体外诊断(IVD)检测可用的情况下。耶鲁大学医学院教授谢尔顿·坎贝尔(Sheldon Campbell)表示,LDT是“任何未完全按照FDA批准方式进行的检测”。

随着FDA规则的实施被叫停,“这些实验室基本上可以继续用现有人员运营,”坎贝尔说,他同时担任弗吉尼亚州康涅狄格医疗系统实验室主任。“这对患者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好处。”

LDT目前受国会设立的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(CMS)的《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》(CLIA)项目监管。FDA负责监管其授权作为医疗器械使用的检测,数十年来对LDT一直采取执法自由裁量政策。

FDA的立场

在扩大对LDT要求的过程中,FDA辩称,由于现代检测形式风险更高,需要更积极的监管。该机构去年宣布最终规则时表示:“FDA了解到许多可能不准确、不安全、无效或质量较差的IVD以LDT形式提供,导致或可能导致患者伤害,包括用于选择癌症治疗、辅助诊断COVID-19、辅助管理罕见病患者以及识别患者癌症风险的检测。”

时任FDA局长罗伯特·卡利夫(Robert Califf)表示,该机构不能“袖手旁观”,让美国民众依赖这些广泛使用的检测,“而不确保它们有效”。

坎贝尔等人表示,LDT在CLIA框架下已受到严格审查,这是一个全面的体系,可以解决LDT的问题。“在CLIA框架内渐进式、演进式地处理,比建立第二套完整的实验室监管体系更为明智,”坎贝尔说。

美国地区法院将此事发回新任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小罗伯特·F·肯尼迪(Robert F. Kennedy Jr.)处理,并裁定该规则超出了FDA根据1938年《联邦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》的权限。意见书引用了最高法院去年在Loper Bright Enterprises v. Raimondo案中的裁决,认定FDA缺乏将LDT作为器械监管的法定权力。

尽管FDA决心加强对这些检测的监管,但律师们表示,他们认为该机构不会对地区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,尽管它有权这样做。

“政府当然有权上诉,也可以这么做,”Polsinelli律师事务所律师查德·兰德蒙(Chad Landmon)说。“但很多人认为,包括我自己,更可能的结果是他们不会上诉,而是暂时让此事不了了之,直到国会采取行动或四年后下一届政府上任。”

FDA未回应MedTech Dive关于是否会就此案上诉的询问。

兰德蒙表示,对法院意见的任何评论或其他回应(如正式撤销最终规则)都可能因FDA近期的人员裁减而放缓,包括通讯部门的人员裁减。他补充说:“我确实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,我们可能会得到某种声明或澄清。”

Alston & Bird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·沃尔夫(Ben Wolf)表示,在共和党新政府下,鉴于该规则在行业内不受欢迎,FDA可能不会挑战法院裁决。“我想说,就目前而言,行业应该对现状感到满意,因为不必遵守FDA的要求,”他说。

在FDA考虑下一步行动时,一个值得关注的领域是,监管机构是否会开始对以前未作为积极执法目标的产品采取行动。“他们可能会把执法资源投向别处,但这当然是一种可能,”沃尔夫说。

至于实验室在规则被叫停前为准备FDA规则所做的工作,“并非完全无用,”耶鲁大学的坎贝尔说,因为实验室会持续评估其检测清单。

改革呼声与立法前景

AdvaMedDx(医疗设备贸易组织AdvaMed的诊断部门)执行董事扎克·罗斯坦(Zach Rothstein)表示,对同一产品拥有双重监管角色——一个在CMS,一个在FDA——并非政府资源的良好利用。

“鉴于法院裁决提出的问题,国会采取行动最终决定我们国家应如何对待LDT符合所有人的利益,因为目前同一患者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检测,受两个不同的监管项目监管,”罗斯坦说。“这不是审查这些产品的有效方式,也不符合公众的最佳利益。”

旨在改革IVD监管框架的《验证准确、前沿IVCT发展法案》(VALID Act)近年来多次尝试推进,但未能在国会获得支持。

多位律师表示,尽管诊断监管改革是必要的,但他们预计当前由共和党控制的参众两院不会很快通过关于LDT的立法。原因之一是,VALID法案的共和党发起人、印第安纳州的拉里·布克肖(Larry Bucshon)已于1月从众议院退休。

州监管机构可能会介入以填补空白,Goodwi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特·韦策尔(Matt Wetzel)表示。他指出,纽约州和华盛顿州已有监管实验室运营许多方面的基础设施。“我认为监管合规不会消失,”韦策尔说。“我认为这仍将是公司的一项重大成本。”

然而,律师们表示,在某个时候,重新推动立法以现代化诊断检测监管并明确FDA在LDT监管中的角色是可能的。

“LDT是否应受监管的问题不会消失。现在的问题在于国会行动,而非FDA,”Hyman, Phelps的吉布斯说。“除非上诉成功,否则战场将完全转移到国会。”